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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经适房进展缓慢根源何在
江苏消费网 (2009-08-3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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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彪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此前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3388万平方米、48万套,仅仅约占全年指标的37%。为何经济适用房建设进展缓慢?多位房地产业内专家表示,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是主要原因 (据8月22日人民网报道)。

    地方政府建设经济适用房积极性不高,是当前经济适用房建设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那么,地方政府为何会缺乏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积极性?不少专家将原因归于部分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其实,建设经济适用房只需要地方政府出让土地,建设资金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开发商从购买者那里收回成本、获得适度利润,整个过程不需要地方政府投入资金,所以,地方政府财力不足,显然不是经济适用房建设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

    显而易见的是,地方政府建设经济适用房,首先要零价格出让土地,而这会减少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这显然是部分地方政府不心甘情愿的。在部分地方政府看来,如果用于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土地能被用来建设商品房,其可以获得不菲的土地出让金,可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经济适用房建设得越多即意味着土地收益减少得越多,反之,则意味着土地收益增加得越多,这样一来,部分地方政府自然就会缺乏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积极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建设经济适用房进展缓慢,很大程度上是缘于部分地方政府不愿意在土地出让上让利于民。

    而更为重要的原因是,如果地方政府按要求建设经济适用房,必定会大幅增加市场房屋供应量,这样一来就会对市场房价起到平抑作用,从而降低市场整体房价,而市场房屋价格下降,就会影响到土地出让价格提高,导致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减少。前段时期,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整期后,随着各地房屋价格普遍下调,各地土地出让价格也相应降低,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多年罕见的土地拍卖流拍的现象。近期随着房屋价格出现反弹,土地价格随之水涨船高,一些城市甚至不断冒出令人咋舌的“地王”。正因为土地出让价格与房屋价格呈现如此紧密的相辅相成关系,部分地方政府总是有意无意地助推房价上涨,而要其通过增加经济适用房数量来平抑市场房价,显然是其不愿意做的。

    正因为建设经济适用房关涉到地方政府的财政收益,所以推动经济适用房建设不能寄望于地方政府自觉,而应通过规定相应处罚等方式,强制地方政府完成经济适用房建设任务。另外,还应将民众居住情况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当中,对不能完成包括经济适用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的地方政府及有关官员实行一票否决。更为重要的是,应当通过开征物业税等方式将土地出让金全部纳入财政当中,通过进行土地出让金分配改革等方式消弭地方政府奉行的 “土地财政”。唯其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消弭地方政府与民争利的欲求与冲动,提升其促进包括经济适用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积极性,促进民众住房保障与居住条件改善。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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