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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服务大湾区建设 太平人寿再推专属保险产品
江苏消费网 (2021-02-07) 来源:太平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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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粤港澳大湾区终身重大疾病保险”面市

  近日,太平人寿推出“太平粤港澳大湾区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大湾区重疾险”)。这是太平人寿依据全国首张区域重疾表——粤港澳大湾区多病种重疾表,推出的首款大湾区专属重疾产品,以持续丰富和完善大湾区保险保障产品,发挥保险业在大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专属重疾险护航大湾区

  2020年11月5日,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了《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首次编制了粤港澳大湾区病种合计经验发生率专属参考表,这也是我国首张区域重疾表。太平人寿的这款“大湾区重疾险”,正是依据这份区域重疾表设计开发。

  除了产品设计上有区域定制的特点,“大湾区重疾险”的销售范围也有一定专属性,客户只能在大湾区涵盖的广东省内买到这款产品。

  实际上,这并不是太平人寿首次为粤港澳大湾区“定制”保险产品,此前推出的“太平粤港澳大湾区共享医疗保险”,就是国内首款大湾区专属医疗保险,主要用于解决客户的就医费用补偿和医疗服务问题,尤其在跨境资源共享和服务方面,为客户提供了便利。

  多次推出大湾区专属保障产品,是太平人寿作为央企成员公司,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充分发挥主业优势,以金融力量支持大湾区建设的生动体现。

  高发恶性肿瘤加强防护

  从保障范围来看,“大湾区重疾险”覆盖120种重大疾病保障,并具有保费豁免功能,即被保险人交费期内不幸罹患重疾,可豁免后续未交保费,其它保障责任继续有效。

  这款产品在保障功能上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对重疾责任中高发的恶性肿瘤做了加强防护,针对重度恶性肿瘤最多可以赔付三次,累计最高赔付200%的基本保额,即除100%基本保额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能再享有额外两次恶性肿瘤保险金,而且额外两次恶性肿瘤保险金的责任保障范围涵盖了恶性肿瘤发展的全周期,也就是“新发、复发、转移和持续存在”这四种情况均可以获得赔付(须符合产品“恶性肿瘤——重度”定义)。

  例如,某被保险人购买20万元保额的“大湾区重疾险”,初次确诊肺癌后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全额理赔20万元,3年后被保险人病情仍未好转,或因癌细胞转移导致其它重度恶性肿瘤,公司将再次向被保险人给付50%基本保额的额外恶性肿瘤保险金,也就是10万元。额外恶性肿瘤保险金最多赔付两次,每次须至少间隔3年。

  这种多次赔付的设定,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恶性肿瘤患者接受长期治疗的资金压力,帮助患者更有效地抵御疾病困扰。(王绍文)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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