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维权要闻 >> 正文

维权要闻

小电充电宝好借不好还
江苏消费网 (2019-10-2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

  

 

  图:“小电”归还网点。

  ■本报记者 刘铭 文/摄

  “太气人了!网点全都显示‘可归还’,没有一个可以还,商家只字不提赔偿,甚至一句道歉都没有!”最近,四川省成都市消费者李女士和一个共享充电宝较上了劲。原来一直以为借来方便还也方便,没想到为了归还一个充电宝,她驾车在深夜的成都街头辗转奔波了两个小时,最终也没有顺利还上。《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发现,这家名叫“小电”的共享充电宝,虽然网点遍布成都的大街小巷,但网上显示的租借及归还信息,很多都与实际情况不符,有的“可归还”网点大门紧闭,有的甚至根本就找不到。

  ■投诉

  两小时难找归还网点

   10月4日晚上11点左右,李女士走进成都中和镇左岸国际影城观影厅之前,突然发现手机快没电了,于是走到吧台前,通过微信扫码租借了一个小电共享充电宝,边看电影边充电,很是惬意。

  凌晨两点左右,电影结束,李女士回到吧台归还充电宝,发现小电的充电设备插孔已经插满了充电宝,没办法归还。充电宝半小时租金1.5元,虽然信用租借免押金,但如果不及时归还,租金会持续增加。只有找个插孔插进去,才算归还,可就是找不到。

  李女士立即关注小电的微信公众号,通过“附近网点”搜索,发现附近有不少网点,很多都显示“可归还”。

  于是,李女士和朋友一起,驾车在电影院附近寻找,首先找到了电影院对面的一个网吧,明明显示是一个归还网点,服务人员说根本就没有小电充电宝。两人找到第二个网点,马路边上的一个串串火锅店,显示“可归还”,结果已经关门了。第三个网点是一家酒馆,但插孔是满的。第四个网点是酒馆对面的一家KTV,根本没有小电充电设备,而地图显示不仅有这个网点,而且“可租借、可归还”。“然后又找了两三个网吧网点,都没有小电充电设备。一家网吧的负责人说,箱子早就被小电的人搬走了。”李女士说,她前后跑了8个地方,1个商家关门,两个插孔满了,其余5个地方没有小电充电设备。想到第二天早上还要上班,李女士只好放弃。

  李女士在街头跑了两个小时,凌晨4点才回家睡觉,导致第二天上班迟到,被单位罚款200元。“越想越生气,如果小电网点信息准确一些,也不用跑那么多地方,耽误那么多时间,浪费那么多汽油。”李女士很气愤。

  因超时不还充电宝,10月14日,李女士被小电扣费99元。李女士告诉记者,此后,她11天里3次投诉,却只接到过一次小电客服的电话,也只是催促她归还充电宝,“一句道歉都没有,只字不提赔偿问题”。

  ■调查

  网点信息与实际不符

  实际情况究竟如何呢?10月15日、16日、17日连续3天,记者分别在早中晚等不同的时间点,对成都多地的小电充电宝网点进行了实地体察,结果发现,18个网点的商家及设备租借归还状态等信息,与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的有5个,不符合的有13个,不符合率约为72%。

  关注小电微信公众号后,记者在“充电服务”栏目下找到“附近网点”,点击进入“小电充电”小程序。很快,一张布满绿色充电网点图标的实时地图出现在记者眼前,给人一种非常方便快捷的愉悦感。

  进入“附近门店”,地图下方迅速出现一批网点商家的详细信息,包括商家名称、地址等,同时也清晰地显示出充电设备目前所处的状态,包括“可租借 可归还”“不可借 可归还”“可租借 不可还”“不可借 不可还 座充可用”4种状态。

  10月15日下午3点30分左右,记者来到永兴巷4号,地图显示这里有一个网点,商家为正宗乐山烧烤,目前状态为“可租借 可归还”。记者看到的实际情况却是,商家为“简阳羊肉汤”,小电设备的8个插口都是满的,无法归还。相隔不远的纯阳观街“富顺豆花庄”网点,商家实际为“庆树串串香”,显示“可归还”,实际插孔也是满的。还有一家茶楼,显示设备“不可归还”,实际还剩下4个插孔,可以归还。

  记者调查发现,不相符的地方主要有5个方面:找不到网点;显示“可租借”或“可归还”,商家关门无法进入;显示“可归还”,实际无法归还;显示“不可借 不可还 座充可用”,网点已经撤销;网点商户名称与显示不符合。

  记者调查的18个网点中有8家商户关门。青羊区双顺路7号“乌门町”商户,下午6点钟的时候,地图显示该网点设备“可租借 可归还”,实际上却紧闭卷帘门,不知道里面是否有充电设备。10月17日早上8点10分,地图显示位于石人南路的私人定制设计商户网点“可归还”,实际商户关门,地图上没有标注该商户的具体营业时间。

  地图显示,位于罗家碾街29号的“锅儿匠辣子鸡(罗家碾店)”有一个网点,充电设备“可归还”。记者在现场反复寻找,无法找到这家店,也没有看到“29号”这个门牌号。

  ■回应

  不断优化网点服务

  10月17日,记者致电小电客服。“每个网点的商家都有一台小电的共享充电设备,不代表这个商家24小时不关门。”10月25日,客服人员回应记者,“我们不可能非要商家24小时开门营业。什么时候开门关门,是商家确定的,公司确定不了,这个不是和我们发生关系,是消费者和商家发生关系。”

  随后,小电运营商北京伊电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关负责人迟贵功致电记者,称公司在全国各个城市的运营,对点位覆盖能力是很自信的,成都的点位覆盖率非常高,客户反映的归还难度很高的情况是不存在的。对于李女士的投诉处理,因为赔偿条件无法满足,确实没有办法很好地处理。

  迟贵功说:“作为小电的运营公司,我们承认在对消费者的服务上还需要不断地去完善,可能会存在部分区域由于覆盖率没有那么高,导致用户归还困难,我们会不断地去优化网点。”

  同时,他表示,充电设备是公司的,小电和商家是合作关系,有的是商户主动提出来安装,有的是公司直营团队主动与商家沟通合作,出现异常情况有各种可能性。“商户不是每天24小时都营业,设备无法判定商户已经关门。”迟贵功说,“消费者可以点击‘点位绿色标识’,可以显示店铺的营业时间”。对记者调查发现的问题,他会反馈给公司。

  ●观点

  虚假服务信息涉嫌违法

  如今,共享充电确实给消费者带来了便利,颇受年轻人欢迎。但据记者了解,因为地图显示与实际不完全相符,不少消费者早已颇有怨言。有过相同经历的严女士说:“为了归还一个共享充电宝,在一条街上到处跑,耽误了20多分钟,累惨了,印象很深。”她认为,共享充电宝的商家有故意做多网点吸引消费者的嫌疑,不排除有欺骗的成分。

  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新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共享充电宝公示的充电网点信息与实际不符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涉嫌违法,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刘铭)

编辑:刘军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