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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消保委集中约谈14家企业
江苏消费网 (2021-09-17) 来源:江苏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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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网时,不管你喜不喜欢、愿不愿意,弹窗广告“想弹就弹”。针对网络弹窗“无孔不入”的乱象,江苏省消保委开展了PC端应用软件网络弹窗调查,并于7月份 发布了调查报告,向社会披露相关问题,引发广泛关注。9月14日,省消保委根据调查情况,对问题弹窗所属软件公司及4家调查涉及的下载平台共14家企业开 展集体公开约谈,提出整改优化要求,请各企业在七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优化方案。其中,腾讯视频、QQ浏览器、2345看图王、ACDsee软件所属企 业表示已进行了积极的相应整改优化。

  明确“广告”字样及内容来源

  我国《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在目前信息多元化时 代,消费者面对海量信息难以辨别,对于商业性广告,如果企业不标注“广告”字样并标明广告来源,极易造成消费者辨析困难,加大网络受骗风险。企业应按照相 关要求,对商业性广告标注“广告”字样并清晰标明内容来源。

  在今年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开展的“新风2021”行动中,明确开展网络弹窗专项整治,加大对低俗网络弹窗的处罚力度。我国《广告法》《互联网信息服务 管理办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互联网信息和互联网广告发布提出明确要求,不得涉及淫秽、色情、暴力等内容。企业应进一步加强自检自查,对第三方 合作广告加强审核,严禁传播或以软色情内容诱导点击等打擦边球的情况,确保网络弹窗内容合法、绿色、健康、安全。

  优化”一键关闭“等设置

  《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中皆明确要求,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或 退出窗口的功能标识。企业要确保网络弹窗“一键关闭”,严禁出现虚假关闭按钮、虚标倒计时按钮、关闭按钮隐蔽化模糊化或存在误导等情形。

  国家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开展的“整治网络弹窗”专项行动要求,要控制网络弹窗的数量和位置,不得影响网民消费体验。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弹窗大小及弹出 频率等虽无明确规定,但企业无论从珍惜声誉、呵护消费者的信任还是保障消费者权益出发都应积极控制弹窗的尺寸大小、弹出频率及数量,不影响网民消费体验。

  弹出周期的设置是消费者选择权的重要体现,面对企业推送的资讯、广告等信息,消费者有权通过“不再弹出”或“一周内不弹出”等选项表达自身对内容的选择和对企业推送的态度。企业应进一步优化网络弹窗设置,明确弹出周期,并且确保设置有效,充分保障消费者选择权。

  同时,要求取消下载默认勾选。《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第九条“互联网信息服务终端软件捆绑其他软件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用户,由用户主 动选择是否安装或使用,并提供独立的卸载或者关闭方式,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企业应取消“默认勾选”套路,充分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加强软件审核机制

  各软件下载平台应进一步强化自身主体责任,加强对上架软件的准入审核,强化对软件网络弹窗违法内容、诱导推广、无法“一键关闭”等违规行为的监测。同时各 下载平台要提供便捷畅通的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反馈消费者诉求,对于恶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软件及时采取要求修改、下架软件等措施,保护平台用户合 法权益。

  下一步,省消保委将对PC端应用软件网络弹窗整改情况持续关注和跟踪,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后期跟踪整改优化结果,对于态度消极、坚持不予整改的企业,省消 保委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组织的法定职责,不排除必要时通过公益诉讼等法律途径,坚决维护消费者整体利益。同时,联合相关部门与企业探讨 制定PC端应用软件网络弹窗相关团体标准,对弹窗数量、尺寸、位置总体控制,对弹窗进行精准监督、有效规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消费者创建安全、绿 色、友好的网络环境。(朱梦笛)

编辑: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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