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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布第三季度投诉新热点 教育、培训服务投诉跃居高位
江苏消费网 (2021-10-1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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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1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第三季度江苏省消费投诉与舆情分析显示,2021年第三季度江苏省消保委系统共计受理消费投诉40442件, 咨询9万余件。

从消费类型分析,第三季度商品类消费投诉达18860件,占投诉受理总量的46.63%。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量达7066件,占据商品类投诉首位,日用商品类投诉升居第二位,食品类投诉位居第三。服务类消费投诉达21582件,占投诉受理总量的53.37 %。其中教育、培训服务跃居高位,共计有3691件投诉,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投诉居第二位,投诉量达3557件,此外,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位居第三。

舆情方面,江苏消费维权类信息265556条,总体呈波峰状走势起伏,敏感信息96928条,占舆情信息总量的36.5%。舆情信息传播较为平均,有多个峰值,其中7月30日舆情量达到峰值,共计6328条。

商品房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商品房市场近年来发展较快,随着交易量增大、精装修交付比增高,与商品房相关的房屋质量、装修装饰、售后服务以及房屋中介等问题频发。2021年第三季度,江苏省消保委系统收到商品房及房屋中介投诉1435件,其中,商品房相关投诉852件,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房屋交付时的面积与质量问题易引发纠纷;合同违约、不履行约定等。房屋中介相关投诉583件,主要集中在合同纠纷、房屋质量纠纷、服务费手续费等费用纠纷,中介公司违规操作、服务意识不足态度差也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舆情方面,第三季度与商品房交易相关的敏感舆情21187条,主要表现为商品房预售存纠纷,一方面消费者吐槽商品房预售合同不规范、资金亟待监管,另一方面在房产调控、政策出台大背景下,部分一口价、特价房层出不穷,还有开发商私下降价销售、拒绝公积金贷款等行为;甚至还有售楼处非法采集人脸信息,如无锡洲樾房地产售楼处采集56076条人脸信息,江阴和谦置业售楼处抓拍采集人脸数据357945条;以及新房存在质量隐患、虚假宣传等问题。

消费者杜女士在南京选购商品房,全款购买了某带有170平院子的户型,等到交付时,消费者实地验房发现,约定170平的院子竟然只有146平,经江苏省消保委调解,开发商承诺免除杜女士家的房屋3年的能源使用费以及一个车位的使用权15年。

收学费后跑路 培训机构问题频发

“双减”的实施为学生与家长减轻了校外负担的同时,也对校外培训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第三季度,江苏省消保委系统共受理校外培训类投诉2026件,与上一季度相比增长68.97%。投诉主要集中在合同纠纷、售后问题、服务质量等方面,具体表现为授课老师、授课方式、授课时间发生变化、课时扣减规则、授课质量下降以及夸大宣传等问题。

舆情数据显示,2021年第三季度,江苏省有关校外培训类敏感舆情16384条。主要是“双减”政策下,非法办学机构被查处,例如泰州一地24家非法办学机构被查,5家当场被取缔;另外部分机构存在广告违法行为,如虚假宣传、作保证性承诺等,南京6家教育培训机构被处罚;还有预交学费后,教育机构跑路或破产,如科贝乐“跑路”前诱导分期付款以及南京爱贝国际少儿英语在4月份经过收费后,突然关门、人去楼空。

缺乏保障 跨境网购维权难

江苏省消保委系统在今年第三季度共受理涉及跨境电商投诉355件,主要集中在合同、售后及商品质量等类型,延迟发货、退货困难、商家以次充好也是消费者常见的问题。此外由于不同国家法律、文化差异造成的消费纠纷也困扰着部分消费者,如一些国家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品无法出具发票等。

舆情数据显示,第三季度江苏全省跨境电商相关敏感舆情共计8808条。主要是出口涉及侵权问题,如南京海关所属连云港海关查获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玻璃杯案,南京海关所属徐州海关查获涉嫌侵权贴纸案;还有跨境网络购物缺乏保障,假货、产品质量遭吐槽;以及不法分子以跨境电商为名进行网络传销。

消费者王先生在某跨境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盒价值318元的月饼,收货时被告知无法开具发票,协调退货则需要收取20元寄货费用及税费。经江苏省消保委调解后,工作人员向消费者解释发票是国内的缴税凭证,国外没有这一规定及概念,因此无法提供消费者想要的发票,并协调平台补偿100元优惠券。 (薛庆元)

编辑: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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