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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算法权力”才能消除“大数据杀熟”
江苏消费网 (2024-01-30) 来源: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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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3个账号买同一趟航班、同一舱位机票,价格各有不同,最多相差900多元……近日,有网友分享自己在某平台的购票经历,再次引发关于“大数据杀熟”的讨论。对此,该平台回应称,不排除为代理商价格投放错误或账号领取过大额优惠券。

  平台言之凿凿,网友并不满意,尽管平台列举了“不排除”的几种情况,但同样“不排除”确实存在“大数据杀熟”。更令人感到无力吐槽的是,在对话中占据优势地位的网络平台,往往拥有关于“大数据杀熟”的最终解释权。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61.21%受访者认为大数据杀熟主要体现为不同用户享有不同的折扣或优惠,45.76%受访者认为体现为多次浏览后价格自动上涨,36.92%受访者认为体现为同一时间不同用户价格不同。

  面对网友质疑,网络平台亮出了各种各样的解释:新人奖励、市场浮动、随机优惠……总有一种似是而非的解释令人无言以对,徒生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无力感。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依法享有真情知悉权和公平交易权。然而,面对“大数据杀熟”的诸多乱象,消费者既无法洞察真相,也无力维护公平交易的权益。看起来是“优惠”,实际上是“套路”,难以判定的“大数据杀熟”,因此成为某些网络平台精准收割的利器。

  平台经济本质上就是数据经济,对于网络平台来说,各种用户数据不仅是一种资源,更是一笔财富。依据先进的算法,网络平台可以形成精准的“用户画像”,这固然可以优化产品供给、提升消费体验,但如果失去必要的约束,算法也可能成为无情的算计。究其原因,网络平台享有说一不二的“算法权力”:想要享受一种服务,就必须无条件遵守平台的规则,并接受平台算法的检视。在“算法权力”的加持下,“大数据杀熟”不仅包罗万象,而且往往更加隐蔽。

  此外,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消除“大数据杀熟”,首先就要规范网络平台采集个人信息的行为,无论如何,不能任由网络平台将个人信息当作随意宰割的“唐僧肉”。

  值得一提的是,消费者很难掌握“大数据杀熟”的实质性证据,因此容易陷入维权困境。有关部门需要不断创新消费者维权方式和方法,达到消除误会、倒逼行业自律的目的。从维护市场健康发展的角度看,这既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义务。(赵志疆)

编辑: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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