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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家电产品能效标识不匹配率超半
江苏消费网 (2017-09-03) 来源:中国消费网-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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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获悉,从5月17日到7月5日,该中心根据2016年6月1日已正式实施的新版《能效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监测了9家电商平台的销售信息,覆盖在能效标识实施范围内的21类用能产品,共核验了2007个型号,页面显示与备案信息匹配的型号977个,不匹配的型号1030个,不匹配率高达51%。电动洗衣机和燃气热水器的匹配率最高,微型计算机和显示器的匹配率较低,LED灯的匹配率为0。

  据介绍,9家电商平台分别是天猫、1号店、苏宁易购、京东、国美、海尔商城、当当、亚马逊、新蛋,基本包括了现在市场主流、并且有相关产品销售的电商平台,除海尔商城是企业自营电商平台,其他都是第三方电商平台。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根据《办法》相关规定将监测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归纳为:已展示标识但未备案;已展示标识也有备案,但所展示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未展示标识但已备案;未展示标识但已备案,产品介绍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未展示标识同时未备案的;此外还有标识样式、新旧版本等问题。据该中心的统计结果,电商销售的用能产品能效标识的主要问题是未展示标识和未备案,占36%;40%的型号展示了标识但未备案;4%的型号未展示标识但已备案,产品介绍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8%的型号已展示了标识但与备案信息不一致,10%的型号展示了标识但未备案;2%的型号还存在其他问题。

  根据《办法》规定,生产者、进口商、销售者(含网络商品经营者)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用能产品通过网络交易的,应当在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能效标识。同时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于出厂前、进口前备案能效标识及相关信息,并对其标注的能效标识及相关信息的准确性负责。销售者(含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能效标识,不得销售应当标注而未标注能效标识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办法》的规定,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地方质检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行处罚。

  《办法》要求,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作为质检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授权机构,应当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客观、公正开展备案工作,保守备案产品和企业的商业秘密,同时需要配合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生产者、进口商和销售者(含网络商品经营者)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据了解,9家电商平台中,京东商城的监测数量最多,有670个产品型号,占33.3%;海尔商城的监测数量最少,仅15个产品型号,占0.7%;海尔商城的监测匹配率最高,达86.7%,新蛋网监测匹配率最低,只有24.1%。从产品看,电动洗衣机和燃气热水器的匹配率最高,分别达到93.3%和88.6%;微型计算机和显示器的匹配率较低,只有7.6%和13.3%;LED灯的匹配率为0。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主任助理彭妍妍介绍,监测选取产品的原则是,消费者可以在电商上直接购买的产品,方便消费者使用和安装,量大面广的产品;监测数量为10个/产品/次,原则上每周监测两次,如有重要活动则适当增减每周监测次数,如618电商促销活动,就每天进行监测。该中心在对选定的电商平台的品牌型号进行监测时,发现能效标识相关信息有问题,已将该产品展示页面的网站地址复制保存,并将该页面整体截屏保存,并形成正式公告,实时发布于能效标识的二维码页面中,以便监管部门和公众及时了解。徐风

编辑:刘军 黄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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