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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胀电瓶“三连雷”:超保自费、以次充好、续航腰斩 新北消协调解获返厂更换原装电瓶

发布时间:2026-03-31

近日,常州市新北区一消费者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称,其在抖音平台向新北区某商家花费5000元购买电动车。消费者在电瓶出现鼓胀后,因已超出两年质保期,自行以旧换新更换电瓶。然而,新电瓶使用不久再次鼓胀,商家质疑其为充电方式不当所致,虽同意免费更换,却混用了其他品牌电瓶。更换后,因电瓶与车辆匹配不佳,电动车续航能力显著下降,充满电仅能行驶约30公里。

收到投诉后,新北消协春江分会第一时间联系双方,核实了购买记录、商品问题及相关沟通情况。调解过程中,消协人员指出,虽然首次更换电瓶已超过质保期,但新电瓶短期内再次鼓胀,商家仍有责任进一步排查原因并妥善处理。商家以“充电不当”为由推卸责任,缺乏充分依据;此外,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更换其他品牌电瓶,导致车辆续航里程严重下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经消协耐心调解,商家认识到自身问题,同意为投诉人返厂更换原装电瓶。投诉人对该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消协人员分析指出,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负有全面、真实告知义务。本案中,商家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更换其他品牌电瓶,未就其品牌、性能及可能影响履行告知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另依据该条例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其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本案中,新换电瓶短期内再次鼓胀,且因与车辆不匹配导致续航严重下降,已构成商品质量问题,消费者依法有权要求商家承担相应责任。综上,商家的行为同时违反前述两项规定,应当为此承担责任。

【消费提醒】

新北消协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应自觉履行经营者责任,提供保质保量的商品与服务,主动告知关键信息,避免因质量问题或隐瞒实情引发纠纷,损害自身信誉。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维修电动车及更换电瓶时,应仔细询问品牌、性能、质保等细节,尤其对返修、非原装或价格偏高的电瓶保持警惕。遇问题及时保留证据,依法维护自身知情权与选择权,促进公平、诚信消费环境。钱希

来源:常州市新北区消协

(编辑: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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