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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监督

停售产品末班车最好别搭
江苏消费网 (2009-08-1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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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聂国春

    “我们公司的‘两全分红保险’6年缴费300138元,累计可领取125万元,今年9月就要停售了,要买的客户可得抓紧了!”近日,市民张小姐接到了保险代理人的推销短信。记者了解到,接到类似短信和电话的市民不在少数。

    业内专家提醒说,购买保险还是要根据自身情况来定,不要盲目搭末班车,抢购即将停售的产品。
调查:停售产品并不多

    张小姐告诉记者,她按照邮件上的联系方式,致电保险代理人,代理人表示,产品停售主要是因为产品过于优惠,可能导致保险公司亏损,才迫不得已终止销售。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停售的保险产品主要集中在分红型两全保险、万能险和返还型重疾险上。

    例如,友邦人寿将在9月停售“金喜年年”两分红险,泰康人寿在8月停售了“安享人生”整合险,新华人寿也将在8月下旬停售“至尊双利”万能险。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以来加入停售行列的保险产品只有十几款,而且部分停售产品只是在一定区域停售,因此,实际停售的产品并不多。

    记者了解到,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合众人寿、中意人寿和金盛人寿目前都没有接到近期内有险种停售的通知。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保险产品停售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新《保险法》的实施。为使保险条款与新《保险法》规定相适应,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近日专门发布了《人身保险产品条款部分条目示范写法》,要求各保险公司根据新条款示范写法,修改产品合同。“产品停售也有利率的因素。”中国平安的代理人邱先生告诉记者,按照保监会的规定,分红险的利率上限为2.5%,与目前的银行利率存在倒挂的压力。而且,保险公司在设计产品时,收益率主要考虑当时的市场情况,随着投资市场的变化,保险公司很可能会对产品进行重新设定。

    业内人士同时认为,由于保险责任范围较以前有所扩大,不排除今后有产品提价的可能。

    专家:停售前后产品没有可比性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保险产品的升级换代是保险市场的一个常态,是保险公司顺应市场之需作出的正常调整,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的新老更替应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王国军认为,新《保险法》实施后,某些停售的保险产品被新产品取而代之的范围包括:保障程度、保障年限、理赔范畴、保费多少等。所以,即使新的保险产品保费高一些,也是另外一种类型的保险产品,与停售的保险产品根本就是两个品种。“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是没有可比性的,甚至同类型保险产品,也因为构成产品的要素有差异,同样也缺乏可比性。”王国军说。

    专家认为,每一款保险产品之所以进行升级换代式调整,并不是因为产品本身有问题,而是市场变化引起。面对代理人的涨价话术,投保人要保持冷静,尤其是对于分红险和万能险这样的理财型险种。当然,如果主动停售的是因为赔付率过高的某些医疗补贴类产品,那么对消费者而言就值得抢购了,因为这种健康保障是很多消费者所需要的。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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