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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调解

新鞋三包遭拒 南京消协推进NIKE公司增加气垫使用提醒
江苏消费网 (2018-05-24) 来源: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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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商品在售出后的三包期内,经销商有修理更换退货之应尽义务。然而,近日,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却接到一起消费者因新买耐克气垫鞋破损要求三包遭拒的投诉。

  4月28日,消费者郭女士和NIKE柜员小张来到南京市消协,郭女士拿出一双灰白色NIKE气垫鞋和购买小票向工作人员反映,4月18日下午,她在NIKE柜台以923.17元的优惠价购买了这双原价1399元的气垫鞋,4月21日外出游玩时发现右脚气垫鞋出现了磨损漏气。4月27日,她来到柜台反映情况,但双方协商无果。

  消协人员仔细察看发现,郭女士的这款气垫鞋前脚掌、后脚跟分别都有气垫,后脚跟外侧漏气后,无法再穿。而在NIKE鞋盒的表面,贴有一张合格证和质保规定,上面标明产品质保期为3个月。换货范围包括漏气瘪塌等,质保免责范围内声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承担质保责任:消费者保养不当造成人为致损等。

  消协人员认为,郭女士的鞋目前尚在三包期内,经销商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修理、更换和退货的服务。在消协人员的一再坚持下,销售人员与经销商进行了联系,最终写下处理意见:厂家认为顾客穿着不当或触碰到危险问题,所造成的漏气情况非质量问题。处理结果:不退,不换,无法修理。

  南京市消协副秘书长曹炜认为,根据《消法》有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作为一款户外运动鞋,如果商品具有特定属性,应该作为特别条款向消费者明示。除口头提醒以外还应以明文形式予以标注。但这在实体店所销售的“产品使用建议”中却看不到相关的文字提示,这显然会让消费者认为其和一般运动鞋的保养类似,因此,NIKE公司完善气垫鞋产品的“使用建议”卡是必要的。

  经过反复联系磋商,5月21日,NIKE公司表示,目前已完善了针对NIKE气垫鞋产品使用的建议说明书,在新版的随鞋类产品销售的NIKE《产品使用建议》卡上特别补充了相关提醒,同时,在《产品使用建议》卡上专门新增了“气垫”的专属使用说明条款。此外,针对前期投诉的郭女士,NIKE公司也已经与她达成和解。

  曹炜表示,大品牌更要正视消费者诉求,消协认为NIKE公司调整完善气垫鞋使用提示的做法,新增加了对于NIKE气垫鞋在使用中的预知问题,给予的防范建议体现了企业对于消费者诉求的尊重,也是与消费者良性互动的一种做法。(王芙蓉)

编辑:孙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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