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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消费

36户居民在高速公路桥下住了13年
江苏消费网 (2009-06-2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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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太原市一高速公路两侧及桥下的建筑是未修路前存在多年的居民楼,高速公路建成后给居民带来采光、噪音以及安全等诸多问题——

题记

    近日,山西太原市一些居民向本报记者反映,该市东山过境高速公路杨家峪桥下有一幢居民楼,36户居民在这里已经度过了13年与桥相伴的日子,来往车辆的噪音、桥上滚落下来的物品时时影响着居民的生活。在经过多次反映后,近日,太原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多方协调会,有关部门在会上表示,在正在进行的高速公路加固施工中消除现有隐患,下一步将列出拆迁补偿计划,直到完全解决这些居民的安全问题。

投诉

采光、噪音、安全隐患影响居民生活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太原市杏花岭区杨家峪乡的东山过境高速公路杨家峪段,距离高速公路桥还有三四百米,就看到一幢楼房“藏身”于桥下,楼房的东西两侧比桥体各宽出来三四米。桥上的车辆来来往往,不少重型车辆满载煤炭、焦炭等呼啸而过。

    居民刘大爷告诉记者,这幢楼是太原市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东山煤矿)的职工住宅,他们已经在这里生活了30多年,13年前这里修起了高速公路桥。在4层的家中,刘大爷的老伴指着窗外对记者说:“现在是上午10点,应该是阳光最好的时候,外面天气晴朗,我们家里却黑乎乎的。”刘大爷说,他们家位于中间单元,处在桥底下正中位置,这个单元的住户家中基本上终年见不着阳光。而噪音也让大家难以忍受,刘大爷说着打开了窗户,一阵又一阵车辆从桥上行驶而过的轰鸣声立即传进来了,每隔几十秒就有类似的声音响起。刘大爷说,采光和噪音问题他们已经忍受了十几年,最可怕的还是安全问题,前年一位姓马的老太太被桥上掉下来的东西把腿给砸骨折了。

    说到安全问题,住在一层的郝威山老人颇为气愤。他说,从修好高速公路桥到现在,他家的窗玻璃已经被桥上掉下的东西砸碎过4次。不得已,他把窗户前后都安上了防护栏,即使如此,一些小的杂物掉下来也难以预防。

    居民们说,他们很早就开始反映这座楼的问题,和东山煤矿、高速公路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交涉过多次,一直没有结果。

调查

东山煤矿被政府认定为责任主体


    5月28日,记者在东山煤矿见到了负责处理此事的副总经理张克难。

    据张克难介绍,这座楼是东山煤矿的职工安置楼,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末。位于这座楼顶上的东山过境高速公路杨家峪桥于1996年建成通车,由于各种原因当时这座楼未拆迁。因为修桥的时候就有楼了,所以东山煤矿也多次向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反映过,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张克难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东山煤矿向上级部门提交的名为《关于解决太原东山过境高速公路两侧及桥下建筑安全隐患的报告》,东山煤矿认为,高速公路两侧及桥下的建筑里居住的都是在未建高速公路前已经多年居住的居民,高速公路建成后给该地区居民带来安全隐患,其责任主体应该是太原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当天下午,记者赶到太原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部长刘剑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东山过境高速公路的4座桥下或者附近都有建筑物存在,加之高速公路防震护栏不符合新的防震抗震要求,所以他们决定对高速公路进行加固。对于杨家峪高速公路桥下楼房的责任主体一事,刘剑表示,他们只负责道路维修与管理,其他的情况不清楚,目前此事正由太原市安监部门进行协调。

    随后,记者来到太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三处处长贾凝洲告诉记者,太原市政府责成该局把此事作为安全隐患,落实责任单位,经过调查了解,他们确定了东山煤矿是杨家峪高速公路桥下这座楼的责任主体单位。在该局提供的太原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安办字[2008]128号”文件中记者看到,《太原东山过境高速公路部分路段两侧及桥下建筑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单位责任人确认表》中标明,杏花岭区杨家峪乡杨家峪高速公路桥下及两侧的主体责任单位是东山煤矿,责任人是东山煤矿董事长张洪恩 (记者注:文件原文如此),监管单位及责任人是太原市国资委。

    6月2日,太原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将太原市国资委、太原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东山煤矿的负责人召集到一起开了一次协调会。

结果

多部门协调将彻底解决问题


    在协调会上,东山煤矿董事长张鸿恩表示,首先,杨家峪高速公路桥下的这座楼是在高速公路修建以前建造的,当时这里还有许多平房宿舍,在修高速公路时东山煤矿配合政府拆迁了一些。但这座楼面积相对比较大,一时没有可以搬迁安置的地方,因此造成了遗留问题。东山煤矿一直代表职工向各相关部门反映此事,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对于政府部门几次开协调会认定自己为责任主体一事,东山煤矿一直不认同。因为不管怎样,是先有楼后有桥的,所以应该是谁造成的隐患谁负责,东山煤矿可以配合。

    作为东山煤矿的主管单位,太原市国资委副主任张东升告诉记者,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就得搬迁,但仅靠东山煤矿完成不了这个工作,因为搬迁牵涉到土地、规划、房产等多个部门。他建议政府组成一个专门机构来解决这些遗留问题。

    太原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监察支队队长许小刚说,当务之急是消除现有的隐患。东山过境高速公路正在加固施工,可以趁这个机会把防噪音和防漏的设施加上,如果不能消除现有的隐患,高速公路就不能通过验收,不能通车。

    太原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申根成表示,东山煤矿是责任主体的认定不变,从眼前的隐患来说,高速公路要解决好相关问题,解决不好就不能通车。下一步可由太原市国资委牵头并监管,由东山煤矿列出拆迁补偿计划,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配合实施。该局将对此进行监督,直到完全解决这些居民的安全问题。

    截至记者发稿前,居民们告诉记者,在协调会后第二天,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已经开始采取措施,将桥中间的缝隙挡住,其他的加固工作也在进行中。■本报记者 冯铁飞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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