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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举措力促和谐消费环境建设
江苏消费网 (2010-01-1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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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  叶 本报记者  郑铁峰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是温州机场所在地,同时集中了该市大部分汽车4S店和140多家大大小小的汽车维修中心,航空群体性投诉及汽车维修消费纠纷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近年来,温州市龙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提供咨询、受理投诉的同时,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了和谐消费环境建设,保护了消费者权益。

  联合法院成立消费法庭

  龙湾区是温州机场所在地,航空群体性投诉时有发生。龙湾区消保委大胆介入,主动调解,近3年来,共受理航空投诉77件,其中群体性投诉30多件,接待旅客咨询投诉1600人次,为旅客挽回经济损失58万元,树立了温州市对外第一窗口形象。

  随着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问题日益突出,龙湾区消保委审时度势,大胆创新,于2004年率先联合温州市有关法院成立了消费纠纷巡回法庭,巡回法庭依法运用更快捷的手段审理消费纠纷,及时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年11月,龙湾区消保委联合当地法院成立全市首个消费法庭。5年以来,消费法庭共受理12件疑难案件。与此同时,龙湾区消保委还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对有困难的消费者提供援助,免费聘请律师,切实协助消费者依法维权。

  开展消费点评促行业规范

  龙湾区不仅是温州机场所在地,还集中了该市大部分汽车4S店和140多家大大小小的汽车维修中心。为此,龙湾区消保委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对航空和汽车行业的消费点评活动。如:针对一些生产厂家随车预设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和4S店及汽车维修中心的霸王条款等引发的各类汽车消费纠纷,龙湾区消保委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就霸王条款开展点评,促使各汽车维修中心对不规范条款进行了修改。

  2007年8月,龙湾区消保委分发了3600份航空服务业消费者评议调查表,对温州机场是否有存在霸王条款、价格欺诈、服务陷阱、乱收费和服务不到位等情况开展问卷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促成温州机场适时作出了回应。2008年,龙湾区消保委率先在温州机场设立无理由退货制度试点,与20家机场商铺签订了《机场商业区服务公约》,2009年在新扩建的机场商业区全面推广,实现了机场无理由退货全覆盖,维护了航空旅客的合法权益。

  大力倡导消费新观念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思想观念的更新,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消费环境有了更高需求。近年来,龙湾区消保委先后对全区的主要景点、餐饮企业开展了消费体察活动,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点评,规范行业行规,引导消费者正确、安全消费。

  此外,龙湾区消保委还积极探索构建维权互动机制,与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消费者协会签订两地消费维权合作协议,开通异地消费者投诉绿色通道,并就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经验、维权手段、法律法规制度建设、资源信息等开展合作交流,共同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

  据了解,自1991年成立至2009年,龙湾区消保委共受理消费投诉4627件,解决4513件,解决率达97.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33.87万元,先后被评为浙江省消费维权突出贡献单位、温州市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建设先进集体等。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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