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放心消费 » 信用建设 >> 正文

信用建设

镇江消协比对30批次休闲小食品 96.7%净含量不达标
江苏消费网 (2019-11-06) 来源:本网
阅读:

  近些年来,随着市场消费的不断升级,越来越多的商家开始在“小”包装上做大文章。猪肉脯、蓝莓果干、速溶咖啡、坚果仁……小包装食品既能控制能量摄入,又满足了人们营养多样化、携带便捷化、消费轻奢化的需求,收获了一众有孩子家庭、年轻一族的喜爱。然而,相对于农贸市场的现称现卖来说,小包装食品的重量很容易被消费者忽视。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消协公布了此前对4家食品店30批次休闲小食品净含量的消费比对情况,结果显示,仅有1个批次的净含量负偏差在允许的范围内。

  负偏差“超标”已成常态

  今年9月,采样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从镇江来伊份食品有限公司、镇江市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京口区乐飞百货经营部和京口区量桂食品店随机购买30个批次的休闲小食品样品进行消费比对。本次试验委托苏州市计量测试院,参照JJF1647-2017《零售商品称重计量检验规则》进行了净含量计量检验。

  

 

  经检测,镇江市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价为27.6/kg的胜鑫/宜春山楂系列小食品,商家标称重量为198克,实验室核称重量为198.7克,皮重为4.7克,实际净含量为194克,短少4克,是本次检测唯一一款在允许负偏差标准范围内的产品,其余29个批次均超过规定允许的负偏差。

  包装计入总重成“默认”

  30个批次的采样中,按500克换算,净含量短缺10克至20克的有8个批次样品,最少的短缺了10.1克;净含量短缺20克至30克的有16个批次样品;净含量短缺30克至40克的有3个批次样品,还有3个批次样品分别短缺了71.3、81.3和352.1克。

  其中,秋葵、海苔、香菇脆这类蔬果干类商品,密度偏小,导致同样重量使用的包装材料较多,皮重相对较大。例如,京口区量桂食品店商家称重828克的百年树爽脆黄秋葵皮重达136.1克,808克的百年树香菇脆皮重达114.8克。镇江市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价为139.8元/kg的V2000散称海苔系列小食品,商家称重为166克,实验室核称重量为166.6克,然而皮重就有117.5克,实际净含量仅为49.1克。如果按每500克换算,这种包装的海苔净含量只有147.9克,包装重量却高达353.9克,实际净含量短少352.1克。而依据标准,该款小食品负偏差仅为1克。相比之下,坚果类与糖果蜜饯类等其它种类商品的皮重相对较小,各家基本持平。

  镇江市消协表示,从整体分析来看,镇江来伊份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商品平均实际净含量最多,京口区乐飞百货经营部次之,接下来是京口区量桂食品店,最后是镇江市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

  净含量“短斤缺两”侵权

  根据JJF1647-2017《零售商品称重计量规则》规定,零售食品(活禽、活鱼、水发物除外)按品种和价格分为4个档次,以6元/kg,30元/kg,不高于100元/kg,高于100元/kg为四档,第一至四档允许负偏差分别是20g—100g、5g—15g、1g—6g和1g—3g。

  根据《消法》、《江苏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条例(2009修正)》等规定,经营者对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当加强维护和管理,保持其计量准确,偏差允许值应当在国家和省规定的范围内。如果发生商品量、服务量短缺的,应当给用户、消费者补足缺量或者补偿损失。如有计量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欺诈行为的赔偿规定,予以赔偿。

  镇江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消费比对检测结果表明,96.7%的休闲小食品的净含量不达标。净含量“缺斤短两”现象,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希望生产经营者主动整改,有关部门继续加强监管,共同创建以信用为根基的放心消费环境。(陈红生 韩莉芸)

编辑:刘军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