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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公布 小客车车船税增至每年480元
江苏消费网 (2007-08-06)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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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从有关方面获悉,《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将于近期公布实施。《办法》对本市车船税的税额作出新规定,其中小型客车的税额从现在的每年200元提高到480元。

 

  车船税税额并非全国统一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周继东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各种车型的具体税额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只是给出了大致范围,如大型客车税额为每年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车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车360元至660元。这个“范围”划得比较宽泛,把制定具体税额的权力给了各省级人民政府。《条例》还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税、免税。据了解,目前天津、河北、重庆等省市均已制定了《条例》实施办法,北京在制定政策过程中也借鉴了其他省市的经验。本市车船税税额总体提高1倍周继东说,在制定《办法》过程中,本市在严格遵循《条例》划定范围的前提下,参照了《条例》将车船税税额幅度提高1倍的规定,总体上将本市适用税额提高了1倍。

 

  与目前的标准相比,调整之后税额涨幅最大的是大型客车,由原来的每年300元升至600元。而考虑到三轮汽车和低速汽车的拥有者多为农民,为减轻农民负担,税额标准保持原来的60元不变,只是计税单位由净吨位变为自重吨位。同样变更了计税单位的还有载货汽车,在变为以自重吨位计税的同时,税额也由原来的每年60元提高到了96元。

 

  此外,在本市现有的300多万辆机动车中,有一部分是军车和拖拉机——根据《条例》规定,这部分车辆是免征车船税的;北京虽不是沿海城市,但根据今年3月底的统计,全市共有登记发证船舶337艘,净吨位4000多吨——再加上需要缴纳车船税的机动车,预计2007年全市车船税收入可达10亿元左右。出租车不享受免税政策本市的公交低票价政策让老百姓得到了实惠。要保证公交企业良性发展,自然需要政府更多的支持。因此,《办法》明确规定:“在本市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公交客运的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辆暂免征收车船税。”

 

  说到公共交通工具,不少人会想到出租车——在《办法》制定过程中,相关部门也曾建议把出租车纳入公交客运车辆范围,暂免征收车船税。市政府研究后认为,国务院条例和实施细则没有把出租汽车列为子税目之一,也没有明确规定出租汽车属公交车辆,将出租汽车纳入公交车辆范畴缺乏法律依据,因此,出租车暂不能享受车船税减免政策。

 

  另据了解,按照国家规定,本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车船,也要和私家车船一样,缴纳同样数额的车船税。

 

  周继东还透露,为便于税务机关因地制宜,适时采取更加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的方式方法,《办法》规定,车船税纳税地点与申报纳税期限由市财政局和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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