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通信 » 曝光台 >> 正文

曝光台

学微信营销,一年就开上劳斯莱斯?
江苏消费网 (2015-01-28) 来源:中国江苏网-扬子晚报
阅读:


 

  陈某某所谓的培训讲座门票

 

  中国江苏网1月28日讯  “亚洲首席催眠大师主讲,教你轻松月入百万”、“只要营销做得好,108天买奔驰,6个月买新房,1年开上劳斯莱斯。”一名自封为“催眠大师”的男子一年内发展了300余名下线,并成功赚了460万余元“代理费”。昨天上午,因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该男子在南京玄武法院受审。

  扬子晚报记者罗双江

  “首席催眠师”忽悠学员掏钱做“代理”

  “亚洲首席催眠师”、“营销大师”,这样两个看上去风马牛不相及的名头,就奇妙地统一在陈某某的名片上。2013年起,陈某某先后在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广州等城市的多家高档酒店里免费讲座,推广自己的“微信营销”模式。

  所谓的“微信营销”,完全是空对空的骗局。在讲座中,陈某某称,只要利用微信和二维码,5分钟可让微信好友爆炸式增长10倍,3秒钟内让10万人立刻收到公司产品信息,并且一分钱也不用花,一个月就能赚上百万。

  但怎么实现呢?说来可笑,原来,陈某某在讲座中将听讲人分成几个小组,互相比赛,在规定时间内,谁能通过微信“摇一摇”、“附近的人”等加到最多好友,谁就是优胜者,可以得到大奖一份。只要稍微动点脑筋就能明白,这么多人聚在一起,当然互加的机会大大增加,这比的就是谁手快,跟营销毫无关系。但听讲座的人都跟中了邪一样,他们看到确实短时间内加了不少好友,便渐渐放松了警惕,相信陈某某确有营销天赋。接着,最关键的一步到了,陈某某要求他们掏钱做他的“代理商”,而这些人也都照办了,似乎真的被陈某某“催眠”了一般。

  “代理”每发展一个下线都有提成

  成为代理商之后,这些参与者便按照陈某某在其编制的所谓“十大法则”中的要求,将“陈大师”的微信内容复制到自己的朋友圈里,加上自己的手机号码转发,每天早中晚3次发关心、问候,“激活休眠客”。此外,陈某某还要求“要随时与陈老师沟通”、“月入10万时到全国参加千元以上课程,提升自己、倍增人脉”。而所谓的倍增人脉,就是让他们去发展新的下家,每发展一个新的下家都有提成。

  陈某某向被害人提供的产品,就是所谓三天价值1万元的课程,第一天向被害人面授如何使用微信,中间穿插小表演,第二天宣传如何与陈某某合作代理“微信营销”,第三天进行项目实战演练。庭审时,陈某某当堂翻供,声称从他住所及公司扣押的票据,均为听课人参加公司活动收取的餐费和手续费,还有一些是微信技术支持所收取的费用。对此,检方列举了十多人的口供,多数人都按规定交足了陈某某要求的不同等级代理费,分别是3万、5万、7万。检察官又指出很多被害人在付款后觉察不对,要求退款也被故意拖延。

  检方称如此发展下线已构成传销

  据了解,陈某某本人是中专学历,常年游走于上海,南京等地的社会培训机构学习营销,根本无相关正规文凭。一些旁听的受害者表示,他们都被陈某某的忽悠感染,觉得自己人到中年一事无成,总该趁此机会赚点钱。

  公诉人认为,陈某某的微信营销毫无内容,根本谈不上是“营销课程”,陈某某在授课过程中收取“代理费”,再通过一级代理商不断发展“下线”,从而扩大自身影响,进一步收取更多代理费的行为,已经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编辑:刘军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