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直销江苏 » 直销知识 >> 正文

直销知识

实行信息披露制度的必要性
江苏消费网 (2013-04-17) 来源:经济参考报
阅读:

   直销信息披露是指直销企业在产品销售中,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的行为过程。

 

  直销信息披露对直销市场的发展意义重大。建立直销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强化对直销企业的监督,优化社会和经济资源配置,提高直销市场的运行效率,进而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保证直销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同时也有助于直销企业开展透明经营、树立正确的经营形象,使广大消费者能够客观地理解和对待直销。

   《直销管理法规》明确规定,申请成立直销企业必须“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另外还规定,对企业重大诉讼事项和被主管部门处理的情况,直销企业必须在网站上公布。

  直销企业进行信息披露是由直销产品的特性决定的。直销市场上存在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通常直销企业比消费者更多地了解企业内部经营活动,而消费者往往是按照直销企业发布的各种信息来判断其产品的内在价值,这样就可能导致直销产品的实际价值与预期不一致。一些直销员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推销产品中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时有发生。

  自国外直销企业进入我国市场以来,企业和产品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显得比较突出。不少直销企业把信息披露看成是一种额外的负担,不愿意主动承担向消费者披露信息的义务;也有一些直销企业在信息披露方面反应不够及时,使消费者不能有效获得相关信息,直接造成消费者的经济利益蒙受损失。

  政府部门规定直销企业必须进行信息披露的主要原因,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由于直销活动在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直接展开,因而除了必须有相应的信用和资金担保外,还必须有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和畅通了解信息的渠道。

  在《直销管理法规》实施的进程中,加大直销信息披露的渠道建设,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在信息披露渠道的建设中,除了需要建立快速、准确、全面的信息披露网络外,还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监管体制,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的有关法规制度,对披露虚假信息的直销企业依法进行惩处。在改革直销信息披露的方法上,应当建立面向社会公众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制度,并严格制定信息披露审查程序和披露标准,坚持重要性、及时性和客观性标准相一致。在信息披露方面,还应当坚持自愿性与强制性相结合的原则。继续扩大和规范信息披露的形式和途径,使广大消费者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和费用获得与直销有关的信息。

编辑:胡婕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