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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醒

平安人寿江苏分公司提醒您: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江苏消费网 (2018-05-2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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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非法集资案件呈高发态势,随着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中新型手法不断出现、网络化特征明显,各种假借互联网金融、电商、微商、虚拟货币等名义的理财方式令消费者防不胜防。

  作为金融行业的成员,平安人寿江苏分公司一直致力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2018年5月在全辖范围内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帮助社会公众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平安人寿江苏分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应从以下方面做起。

  一、应时刻警惕周边“高息揽储”,不相信“高息保险”,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

  二、不相信任何以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项目投资和购买股份等为名目并承诺高额利息回报的借款行为。

  三、不与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受保险营销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四、通过选择正规渠道和产品,合理安排自身投资计划。

  具体到保险领域,消费过程中应树立正确的保险理念,并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保监会、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且根据法律规定,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作为消费者,应相信天上不可能掉馅饼,切忌心存侥幸,务必要理性投资,远离非法集资。

 

  小贴士:

  警惕以下十种“理财”“保险”产品,不信、不买、不转!

  一是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二是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三是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四是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五是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六是以“扶贫”“互助”“慈善”等为幌子的;

  七是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广告传单的;

  八是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九是“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十是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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