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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长假刷卡需防促销陷阱 谨防信息泄露
江苏消费网 (2009-08-18)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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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竞仪 孟凡霞

新一轮国庆促销潮又将到来,长达8天的假期带来了更多的商机。各银行纷纷摩拳擦掌,准备在今年的国庆长假中大展拳脚,积分翻倍、积分换机票、消费打折、积分送礼品等活动闪亮登场。消费者如何既占尽消费先机,又避免掉进营销的陷阱?请看以下分解。

  积分翻倍成促销招牌

  记者近日致电多家银行发现,继联合商家积分送礼等传统促销手段之后,“积分翻倍”、“积分兑现金”或将成为本次“十一”各银行信用卡刷卡促销的主打武器。

  “国庆期间在我行名录上的商家进行刷卡消费,就可获得9倍积分。”光大银行信用卡部客服人员对记者表示。而之前,信用卡最高积分翻倍仅为3倍。显然,银行开始在“倍”数上做起了文章。

  而招商银行则推出了“25分=1块钱”的“积分当钱花”主题活动。与积分换礼品不同的是,您可以用这些积分在指定商店购买自己中意的商品,而不用像原来一样在仅有的几种礼品中选择。

  不过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信用卡积分看起来很美,但有些“门道”不得不多长几个心眼。最主要的是积分有效期不尽相同。据了解,目前工行规定的信用卡积分有效期为1年;交行、中信最短1年,最长2年;中行2年;浦发银行普卡2年,金卡4年;平安银行有效期3年;光大银行有效期5年;农行、广发、深发展和华夏银行信用卡积分长期有效;建行、招行、民生银行的积分永久有效;兴业银行则规定,信用卡积分在信用卡有效期内有效,过了期限之后的积分就会清零然后重新计算。

  同时认清积分累积规则也非常重要。目前,除招行规定消费20元人民币或2美元累计1分外,大多数银行的积分政策都实行1元人民币积 1分的政策。表面看来,这两种政策只是金额多少的差别,但如果持卡人的信用卡正好是前者,就需要盘算一下有多少消费因不满20元而被“白白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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