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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储户起诉农行索要银行卡所有权
江苏消费网 (2010-05-1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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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何春雷)消费者花5元工本费办的银行卡,银行却在卡上标明,卡的所有权属银行。为此,北京市一位储户将有关银行诉至法院。4月21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据了解,小周是北京大学的一名学生。今年2月,小周收到了学校为学生统一办理的用于缴纳学费的银行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收到卡后,小周发现该卡背面第四款印有“本卡所有权属中国农业银行”的字样,且农行在相关章程及客服热线中均明确该约定或告知“本卡所有权属中国农业银行”。小周认为,根据农行公示的资费公告,开卡、换卡或补卡时均需储户缴纳工本费5元,那么,该卡的所有权应归储户本人所有,“本卡所有权属中国农业银行”的格式合同条款当属无效。2月21日,小周将农行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农行金穗卡背面第四款“本卡所有权属中国农业银行”无效,并要求农行就服务质量问题向其书面赔礼道歉。

  4月21日,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农行的代理人表示,银行卡所有权归银行所有是行业惯例。客户在农行开卡、换卡或补卡时确实需要缴纳工本费5元,但是,这不能证明持卡人拥有卡的所有权。银行收取的工本费实际上是业务手续费,不影响银行享有卡的所有权。

  对此,小周提供了3张其他银行的银行卡,上面均没有“本卡所有权属××银行”的条款,以此证明银行卡所有权归银行不是行业惯例。小周还表示,农行今年3月份以后发行的银行卡,其背面已经没有了“本卡所有权属中国农业银行”的字样。

  法院当庭没有判决。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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