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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网络销售虚假低价实为诈骗 被判徒刑
江苏消费网 (2012-05-2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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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合肥讯(杨联文 记者洪敬谱)两名无业人员通过网站发布虚假低价出售二手摩托车、电动车信息,以支付定金、尾款才能看车、取车为名,骗取网民钱财。近日,这两位犯罪嫌疑人被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十一个月。

  2011年5月至7月,湖南省双峰县无业人员朱某、熊某,见人们喜欢在网上淘宝,预谋进行网络诈骗。两人先租住合肥市瑶海区静安新城4栋一套房屋,然后在58同城网、赶集网、114网、分类信息网等网站注册ID,发布虚假的低价出售二手摩托车、电动车信息,并在网页留下电话号码,吸引众多网民纷纷打电话要求看货网购。两人趁机以收取定金方可看车为由,要求网民向两人提供的银行卡账户汇款。当查询网民汇款后,两人又以收取尾款才能拿车为名,再次诱骗网民向他们提供的银行卡账户内汇款或转账。

  瑶海区法院调查得知,两人采取上述方法,先后作案6次,骗取江苏省盐城市、浙江省缙云县、四川省彭州市等地的贾先生、吴先生、唐先生等网民汇款,共计10630元。所得赃款均由朱某保管,朱某负责熊少华的吃住费用及零用钱支出。案发后,二人的亲属主动退赔全部赃款10630元。

  近日,瑶海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朱某、熊某有期徒刑一年和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和一万五千元。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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