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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部门:长期欠电费将留信用“污点”
江苏消费网 (2009-04-14)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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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玄武区月苑小区的市民张女士打进本报热线称,昨天收到的电费催缴单上,供电部门表示,如果张女士再不补缴电费,不仅要交违约金,还有可能影响她个人信用度。

  对此,南京供电公司电费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供电部门开始对所有供电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估,用户是否及时缴纳电费,将直接影响其个人信用度。

  就民用户而言,每两个月抄一次电表,抄表后3天到当月底,为正常缴费期,第二个月为过期缴费期,第三个月工作人员会上门采取停电措施,并进行调查,如是用户忘记或出差等原因没及时缴费,将不会列入信用低等级,如恶意长期欠费,将会留下信用“污点”。

  据悉,供电部门对于信用度高的用户,将会定期抽奖,并针对居民用电特点,量身定做电费分析单,利用好峰谷电价。对信用度低的用户,虽然暂时不会采取措施,但待条件成熟,可能将用户缴纳电费信息与其他公用事业单位、银行等部门数据库共享,以此来杜绝欠费情况发生。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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