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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

网游防沉迷不应流于形式
江苏消费网 (2019-05-2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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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胡军

  去年8月30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表示将对网络游戏实施总量调控,探索符合国情的适龄提示制度,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这一消息对网络游戏市场无异于一石激起千层浪。

  早在2017年,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中,就明确要求限制未成年人连续使用游戏的时间和单日累计使用游戏的时间,禁止未成年人在每日的零点至8点期间使用网络游戏服务等。

  这一系列重磅法规的重要指向,就是加强网络游戏防沉迷功能的管理,切实保护未成年人。

  然而,网络游戏业的表现不尽如人意,其所采用的保护未成年人的防沉迷系统并没有发挥出预期的功效。

  强制实名游戏数量有限

  虽然《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仍处于送审阶段,尚不具备法律功效,但却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其第二十二条规定: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应当要求网络游戏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注册,有效识别未成年人用户,并妥善保存用户注册信息。国家鼓励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开发网络游戏产品年龄认证和识别系统软件。

  然而,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的《青少年近视现状与网游消费体验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强制实名的游戏不足四成,而且即使是强制实名的游戏,也不能真正识别玩家是否未成年人。

  在此次体验活动中,中国消费者协会参照苹果应用商店和安卓应用市场的手机游戏下载量排行等情况,选取了50款手机网络游戏产品,主要以对抗竞技、角色扮演、动作射击、体育竞速等类型为主,重点模拟5-12岁(小学年龄段)、13-17岁(初中高中年龄段)未成年人身份进行游戏注册和体验测评,对游戏厂商实名注册机制、登录时的玩家/游客模式、游戏过程中的防沉迷监护(时长提醒、强制退出及限制登录)、为家长提供的成长守护服务和游戏中的消费权限等方面进行调查体验,结果非常不乐观。

  虽然现行《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网络游戏企业应要求玩家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实名注册,并保存用户注册信息。但是,这50款热门游戏产品中,有18款提供了游客登录模式,32款需要使用用户信息进行注册后才能使用,其中严格要求实名的游戏不足四成。“实名制是防沉迷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道闸门,没有实名制,一切都是空谈。但是游戏企业根本就没有动力去支持实名制,流量是他们第一考虑的。在互联网时代,流量就是价值,用户量就是价值。”对于游戏实名制的落实问题,从事互联网项目创投多年的北京马先生一语中的,“企业一是没有动力去落实实名制,二是没有足够的动力让其研发有效的技术手段来识别玩家到底是不是未成年人。”

  平台管理存在明显缺陷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游戏规则,对可能诱发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游戏规则进行技术改造。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其接触的游戏或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连续使用游戏的时间和单日累计使用游戏的时间,禁止未成年人在每日的零点至8点期间使用网络游戏服务。“只能说非常糟糕,游戏商连实名也不认真搞,对是不是未成年人也不采用技术手段来识别,可以绕过实名制登录的方式各种各样,有游客模式、QQ登录模式、微信登录模式,小孩子轻易就能想办法解决。”因儿子沉迷手机游戏而大伤脑筋的辽宁葫芦岛消费者杜先生的观点非常有代表性,“小孩太小接触手机,大人也不注意,在游戏方面,孩子之间的交流传播效果远比成年人快,而且一发不可收拾。其实像《王者荣耀》《穿越火线》这样的热门游戏,识别是否未成年人并不难,玩家在里面要说话交流的,用上语音识别就足以判断是不是未成年人了,但是游戏商根本不做。”

  从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体验报告中可以看出,17款强制实名游戏产品中,有12款在使用未成年人身份实名登录后持续游戏的情况下出现过健康游戏提醒。《火影忍者》《节奏大师》2款游戏在持续游戏3个半小时的过程中一直未出现健康游戏时长提醒信息。使用12岁以下未成年人身份登录进行测试时,仅有10款在当日游戏时长累计1小时时出现了强制退出,13岁至17岁未成年人身份登录测试时,仅有同样10款出现了健康游戏时长提醒和累计游戏时长达2小时强制退出。同时,体验时还发现使用同一个未成年人身份注册的账号登录同一平台某游戏产品被强制退出后,仍可以成功登录同一平台的另外的游戏产品,这说明防沉迷机制在平台管理层面还存在明显缺陷。

  罚款式处罚应升级

  对于许多未成年人实际以成年人身份登录游戏的情况,从事手机游戏开发多年的北京吴先生认为现有法规对于游戏违规的处罚仍然相对较轻,未能引起游戏厂家和游戏运营商的足够重视。

  如《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第三十三条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未进行身份注册或未采取防沉迷措施的,由文化部门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暂停或停止网络游戏服务;情节严重的,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游戏商来说,即使顶格处罚,罚款50万元也如同毛毛雨,几个用户购买装备的费用可能就够了。”已经在手机游戏中花费近30万元购买装备的北京马先生对于法律法规对游戏商违规的惩处手段并不满意。“我的玩家朋友圈里,花几十万上百万的玩家多的是,游戏商挣钱太容易了,所以根本就不怕罚钱。很多小孩玩游戏买装备比我们成年人还猛,花钱更大方。我认为监管部门应该监管后台数据,只要违规,除了直接下线关停以外,还得没收所有违法营收才行。”他说。

  此外,被中国消费者协会体验的50款游戏产品的账号管理、设置模块、官方助手里均未见账号永久注销、删除的功能设置;少数网游产品未按要求明示审批文号和出版物号等信息;部分游戏涉嫌过度索取用户权限,所需授权的个人信息与消费者通常理解的产品功能之间无明显关联,甚至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如获取“设备通话记录”“日历”等权限。

  “如果网游产品不通过技术手段进行预防性保护,就不仅会让青少年陷入较高的游戏沉迷风险,还损害其健康安全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商品和服务监督部主任皮小林认为,推动游戏防沉迷与青少年近视防护工作,在严格落实网络游戏实名制认证等法律规定、完善网游分级管理机制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建立网络游戏信用评价机制。同时,要强化源头治理,落实网游产品开发经营者主体责任,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特别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置于优先位置,做好网络游戏平台规则治理,全方位落实网游防沉迷措施。

编辑:张宜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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